第一章:重生到1982后我又穿越明末了_重生80当首富:从明末争霸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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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重生到1982后我又穿越明末了

  第一章:重生到1982后我又穿越明末了

  1982年11月10日,一个寒冷的冬天。秦汉省连阳县八一六七厂的保卫科里躺着一个十六岁的少年。他叫朱弦越,刚刚从45年后,2027年重生回来。

  重生之前,他是互联网万人大厂的SVP。奋斗半辈子,历经无数九九六与勾心斗角后,成为上市公司里老板之下,万人之上的高级副总裁。

  偶然间,他得到一个可以反复穿越到古代的神秘空间,再次回到现代时,他却重生到了45年之前的今天。

  朱弦越回忆起了自己现在的遭遇。

  他这会十五周岁多点,是人生里的第一个最低谷。

  今天他饥寒交迫,动了歪心思,决定干一票大的解决掉吃饭和读书为难题,偷走了厂里新生产的十箱土霉素片,被值守的女干事逮住关进保卫科,等待着下一步处理。

  朱弦越知道:如果命运的轨迹继续这样走下去,等待他的就是:去少管所关两年,期满后心一狠跑去鹏城拧螺丝打工,吃够苦头,变得成熟也攒够学费,跑回去读书考学,最终考上C9高校,进入光鲜体面的互联网行业。

  但是,足足三年的青春就这样浪费了。

  同样,也就是因为这五年不在连阳,他错过了为父亲平冤昭雪的机会,错过了复仇的最佳时机。

  现在,自己重生回来,还要接受这个结局吗?

  朱弦越心中默默地说着:命运的轮盘已经被我悄悄拨转了一下齿轮。因为,他们没有找到药。十箱子土霉素片全都被我放进了空间里。没拿回药品,他们不会直接把我丢进少管所,我还有化危机为机遇的机会!

  忍着饥寒交迫,朱弦越大喊道:“来人啊,比起抓我送少管所,我有一个更好的办法解决这次问题:你们看守不利的失职,也将变成一心为厂的大功劳!”

  不多时,一个戴着眼镜,充满知性美的保卫科女干事走了进来,正是逮住朱弦越的刘月朝。

  她对于这个案子也感觉很棘手:十箱土霉素片,至少值两百三十块。

  人抓了,东西没拿回来,这事不好善了。

  刘月朝有些期许地说道:“你想说什么?愿意交出药品了吗?”

  朱弦越刚想说什么,虚弱的他却忽然间猛地咳嗽起来,好不容易深呼吸一口气,这才有空隙虚弱地说:“十箱药,进货价大概两百三十块……我不是偷,只是预支货品,赊欠了货款。相信我……我能卖得出去,能……信我吗?”

  刘月朝皱着眉头,回想了下朱弦越的遭遇,有些心软,也有些为难。

  朱弦越也是厂里的子弟,但自打他爹朱援朝一年前出差东南亚消失不见被定为叛逃后,这孩子就过得很不好。他娘身子骨弱,经不住打击病亡。

  八一六七厂是三线厂,工人干部来自五湖四海。朱弦越的叔伯舅舅离得远,感情薄,两边都没好心的亲戚愿意照料,只能在厂里饥一顿,饱一顿,受尽白眼地吃着百家饭。

  厂里原本有心还想照顾照顾,至少送去孤儿院有口饭吃。

  可后来又顾忌这孩子父亲背着个叛国的罪名,非议太多,最终不了了之。

  同样,她在厂子里也不好过。和朱弦越一样,都是孤身一人,有苦一人吃的可怜人。只是,她多少能养活自己,朱弦越却已经温饱都不足。

  刘月朝有些意动,但她并没有权力决定可以赊欠,除非……

  见刘月朝意动又犹豫,朱弦越急忙又加码说:“给我最多半个月的时间,我就能卖出去三百块。到时候,我给你二百八十块,只留给我二十块钱吃饭读书就行。同样,我还能源源不断继续卖出药品!”

  刘月朝认认真真看了一眼朱弦越,也许都是孤身一人在厂里,受尽排挤嫉恨,物伤其类下,她最终还是动了恻隐之心,苦笑了一声,说道:“我又哪里有权力决定,能不能给你赊欠货品呢?我只能……用我的钱给你担保。这事,我答应了。你能说出这番话,倒是比之前浑浑噩噩的模样好多了。让人能想着你愿意学好,对你能有个盼头。”

  想了想,刘月朝又给了朱弦越两块钱和几张票,拍了拍这个孩子瘦弱的肩膀,说:“好好吃药,再买点东西补补营养。”

  朱弦越重重的松了一口气,忙不迭致谢,心中对刘月朝充满感激。

  同时,他也不由回忆起了这位厂里新进来的年轻美貌大学生,心中忽然一个咯噔:记忆里,这位好心的姐姐,最终的结局,却是在厂办大楼里跳楼身死,死壮惨烈,却被不少嚼舌头的大妈说是她作风不检点,被人家老婆捉奸逼死的。

  见刘月朝如此心善,朱弦越怎么都不信那些谣言,心道:我的命运改变了,刘月朝的命运,会改变吗?

  他心里默默地说着:一定会的,等我翻身起家,自然也能够改变她的命运!

  见朱弦越沉默不语,刘月朝忍不住有些担心,又说:“不管怎么说,好好活着就有希望。你爸会外语懂技术,当年可真前途远大得很,说他叛国,我是真想不通。注意好身体,也许哪天就真相大白了呢?”

  朱弦越回过神,轻轻一笑,仿佛浑身气质一变,心中自信,目光坚毅,说道:“月朝姐,你放心。我爹绝不是叛国,我……也绝不会放弃让真相水落石出。很快,一切都会变好的。”

  他的自信和乐观仿佛感染到了刘月朝,她展颜一笑,如春暖花开,摸了摸朱弦越的脑袋,说道:“好呀,一切都会变好的。”

  ……

  理想很美好,现实很骨干。

  朱弦越走出保卫科,就感受到了现实的冷酷。

  大冬天的,他的衣服却还颇为单薄。一身棉裤棉大衣,好几个破洞,冷意凉飕飕地灌入进去,瞬间冻得直哆嗦。

  还好,也许神秘空间在的缘故,这具病体沉疴的身子在重生后竟然有了大好的趋势,给他省了不少钱。

  不过,他也不敢吝啬,有了现钱,急忙买了一副针线缝补起了破漏的棉衣,又一口气花了一块钱买了七个肉夹馍当饭,用三毛钱买了二十块橘子糖,最后看着还剩下的六毛五分钱,朱弦越在旧货商店买了一根铁棍,实心的,掂量了下,很趁手,内心多了些安全感。

  买完这些后,天色已经日暮黄昏。

  朱弦越环顾四周,见小道无人,心念一动,朱弦越带着置办好的东西闪身来到了体内的神秘空间。

  这里是一个直径约莫两米的球形空间,空间里,正放着从厂里赊欠来的十箱土霉素片。

  这不奇怪,八一六七厂虽然是三线厂,做的是军工生意。

  可是,随着百万大裁军,军队要忍耐的大环境变化。八一六七厂也不得不琢磨起民用产品,药品就是一个尝试。

  朱弦越吃完了肉夹馍,填饱肚子,随后细细打量着这个神秘空间。

  空间外如同宇宙一样深邃,亮起两个一个一小两个时不时亮起的小星星。

  经过反复测试,朱弦越知道。那个大一点的星星,代表着1982年的世界。这是他重生到此的缘由。

  那么:另一个小一些的星星,代表的是什么呢?

  朱弦越曾经无比希望回到2027年的世界,但经过今日的这次改变命运后,他忽然有些不想了。

  他知道,那是一个前往古代的时空坐标。只是他刚刚去了一趟,才测试了下来回穿越的能力,就发现他只能在1982年和不知哪个朝代的古代来回穿越,已经回不去2027了。

  朱弦越心道:“在古代……抗生素就是天下第一神药。有这个药,我立马就能变成神医。发家致富,翻身起家的原始资本就有了!”

  说干就干,准备就绪的朱弦越轻轻一点,一阵轻微又快速的失重感过后,朱弦越再次睁开眼,已经来到另一个世界。

  这是一片荒山野岭,他上次来时没来得及仔细看就走了。这次再来,便认认真真打量起来。

  这是怎样的一个地方啊。

  四周茫茫如一片白地,半点绿色都没有。

  零星有几颗枯树,却是一点树皮都没有。

  站在小山包上,遥望四方,再也没了八一六七厂连成片的厂区,标志性的高耸水塔,只有一座灰扑扑的小镇子。

  小镇子有些衰败,砖石建筑没有几座,一栋超过三层楼的建筑也没有。只有几十栋围绕着一大一小两条马路十字交汇的木屋、土屋。

  显然,穿越应该是成功了,就是不知道是哪个朝代,什么年月。

  疑问升起后,最先回答朱弦越的是天上开始凝聚的阴云。

  显然,很快要下雨了,没有伞的孩子,要学会努力奔跑。

  暗骂了一声贼老天,朱弦越紧了紧身上的衣裳,快步跑向小镇,那里有个地方挂着“悦来客栈”酒旗,看起来屋舍多,规模大,应该住的不差。

  临了进门前,本着不能给现代人丢脸的心思,朱弦越简单拾掇了一下,拍掉尘土,梳了下发型,推开大门,朗声问道:“店家……可有客房吗?”

  说完,朱弦越便仔细打量起了可站内的布局,以及客栈内店家与客人们的衣着。

  衣冠右衽,汉家袍服,仔细一看头顶,嗯,没有金钱鼠尾。

  再看店家掌柜的反应:起身拱手,只是脸上的表情很是奇特,说道:“这位……客官,不巧,小店着实没有剩余客房了,还请赶紧另投他处吧。”

  朱弦越闻言,拱手谢礼,心中有了点猜测。

  听口音,这里约莫是陕西或者河南的地界。很可能是明朝末年,就是不知道具体是何年何月。

  道理很简单:普通话与辽东官话相近,能听懂的肯定是明朝及之后的人。

  对方又没有金钱鼠尾,穿的也是正常汉家的衣服。那就是清朝之前的人。

  再看外面遍地荒芜,连树皮都没了,显然,这里经历着大饥荒。这是王朝末年最典型的景象。

  不过,朱弦越也只能猜测到这了。这里没客房,只能另投他处再问。

  “慢着!”一道清冷的女声打断了朱弦越的思索,说道:“既然进来了,也别走了。侔兄弟,去外面挂个打烊的牌子。这客栈,不能再放人进来了。”

  掌柜的轻叹了一口气,朱弦越读懂了刚刚掌柜脸上奇特的表情:店里住进了强人啊。

  一人领命下楼,身材雄壮威武,有带几个披坚执锐,或提刀,或背弓的甲兵从楼上下来,冲了出去。

  不一会就见悦来客栈的酒旗落下,大门框框关上,就连窗子也纷纷掩住。

  领头被喊作侔兄弟的人微微一歪头,几个甲士悄然围住朱弦越,他已经没了退路。

  一股混杂着汗臭、腥臭各种说不清难听的气味冲入朱弦越的鼻子里,分外真实,让人十份精神。

  他没有慌忙,定神看向那个这个清冷女声的主人。

  这是一个身量高挑,面容俏丽,神情冷傲,目光坚毅的女子。

  只见他上身一件猁皮绣花青色女袄,束一条枣红丝绦。傍晚日渐寒冷,装裹厚实,朱弦越却凭经验看出她身材傲人。

  外披紫羔皮猩红斗篷,头戴鹅黄贡缎风帽。

  更为引人瞩目的,则是一双长腿笔直有力,脚踏粉底马靴。

  一身衣装,搭配着那副冷傲的神情,清冷的声音,很有些女王范儿。

  朱弦越克制住眼神不乱看,焦点落在对方一对大而有神的眸子上,说道:“小生实在是因为街头即将大雨,这才误入贵宝地有所打扰。金盆打水银盆装,原量,原谅。小生这就离去,我保证什么也没看到,什么也不知道。”

  “少油嘴滑舌。”红衣女子有些不适应朱弦越的大胆直视,问道:“你装扮怎么如此奇怪?既没有蓄发,穿得也全然不是汉家衣冠。你叫什么名字,做什么的?来自何方,去往哪里?”

  进小镇子前,朱弦越就早已准备好说辞,一一回答:“小生朱弦越。本是终南山修士,师尊说我本事学了皮毛就贪恋红尘,断定我尘缘未了,不应继续修行。”

  “师尊又算出来这天下已经是大乱之世,近一两年更有天崩地裂,改朝换代的景象。所以,我就下了山一探究竟,如果这天下当真要改朝换代,以我经天纬地之才,医治天下之能,自然不应缺席。”

  红衣女子愕然愣住,仔仔细细看了一眼朱弦越,认真地思量。

  一身衣裳奇怪,但用料看起来不错。有几个补丁,但干干净净,齐齐整整。

  皮肤白皙干净,没有刀疤,没有风吹日的晒皱纹瘢痕。

  身量颇高,身姿挺拔,看起来年纪颇轻,也许只有十七八岁,但气质举止又成熟稳重得很,让人摸不清底细,感觉有些神异。

  最重要的,还是对方有一种像是书生,又颇为潇洒傲气的气质。

  这绝对不是那些目高于顶,瞧不起泥腿子,只会清谈却自以为怀才不遇的腐儒书生。

  至于说道士……红娘子走南闯北,去过很多地方。

  但是,他就没见过朱弦越这样的道士。反倒是像极了另一个人:他的夫君李岩。

  “你不能走。”红娘子语气坚决,态度客气了很多,说道:“你既然说你学了终南山上医治天下的本事,那就要亮相一个。你既然能医治天下,就说明你懂医术,如果你能救得了我夫君,那我送你一桩大富贵。可你要是救不了……”

  朱弦越听得仔细,忽然见红衣女子缓缓抽出手中长剑,又说:“就说明你是个江湖骗子,如果你说不清楚自己的身份,那就只能当你是朝廷派出的奸细探子,杀无赦!”

  红娘子一剑斩出,一条长凳被犀利地砍成两半,让朱弦越感觉到了幻肢一阵剧痛,说道:“如果我不救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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